四川警察学院始建于1950年的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公安学校,1956年建立四川省公安学校。1980年分校先后建立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1999年两校合并筹建并于次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四川警察学院。
学院地处四川省泸州市,校园占地面积373535.20平方米(560.30亩),生均占地面积72.89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218873.00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面积37066.8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23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99635.00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9.44平方米。
全院固定资产总值24292.50万元(未含土地值)。教学仪器设备值3872.00万元,生均达7555.00元。每100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16台,每100名学生配有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72.98座。拥有计算机应用实验室、心理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语音室等基础实验室5个;有现场勘查、毒品鉴定、审讯(测谎)、侦查信息技术、物证提取、物证录象、物证检验、法医检验、车辆结构与检测、交通安全与控制等专业实验室23个;建有应用于警务技战术、基础体能与技能、警务驾驶、野外战术等实践教学的训练场5个;建立校外实习基地23个,其中,在我省各市、州公安局建立各专业校外实习基地20个,在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立交通管理专业校外实习基地2个,在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建立校外实习基地1个。公安部拟在我院建立“公安部西南警察技战术训练基地”。
学院图书馆面积12208.00平方米,馆藏图书60.50万册,生均图书118.05册,生均年进书量16册。阅览室座位1480座。学院现有教职工517人,其中专任教师306人,生师比16.75:1,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7人、副教授98人、讲师133人,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37.58%;专任教师中有博士5人、硕士90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31.05%。现有在校生5125人。已设置分属法、工、文、管类16个专业。侦查专业和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被四川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教改试点专业。《审讯学》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精品课程,《审讯学》、《交通事故处理》被四川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精品课程。
学院曾于1974年开始普通学历(中专)教育。自1985年开始举办两年制成人大专学历教育,至今已毕业4100人。1993年以来,经原国家教委审定、公安部批准,先后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现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四川师范大学联办普通大专,由我院独立承担全部的教学及管理任务,至2000年毕业1109人。1997年,原国家教委审定公布我院曾作为中国刑警学院的校外(四川)办学点,具备举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资格。1999年,开始独立招收普通专科生,至2004年,学院已培养普通专科毕业生5701人。几年来的毕业生跟踪调查统计显示,我院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毕业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5年来,学院为四川省和重庆市公安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4万多名合格人才。在历届毕业生中,涌现出8541名英雄模范人物,其中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1人,二级英模6人,一等功臣62人、二等功臣400人、三等功臣7848人,有108人为共和国献出年轻的生命。有获得全国劳模、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人民卫士、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法官、省级劳模等殊荣的158人。有相当部分毕业生已成为公安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据统计,现任四川省各市(州)、县(市、区)公安局领导的有209人,现任基层公安机关科、所、队长中我院毕业生占80%。学院被誉为“巴蜀警官的摇篮”。
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0年被四川省精神文明办确认为“四川省省级精神文明单位”;2003年被四川省人事厅确认为“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综合质量优秀单位”;2004年被四川省教育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评为“四川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学校”,被四川省精神文明办确认为“省级最佳精神文明单位”,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确定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26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试点)评估中,被教育部评为8所优秀级学校之一。